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之間的區別探究

前言

企業融資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類,在外源融資中主要包括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兩種基本方式。從國際資本市場融資情況來看,多數企業會選擇債券融資方式,其通過債券融資的額度通常是股權融資的3至1O倍。這是因為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相比,具有諸多優勢。

一、債券融資特點與優勢

(一)降低企業稅負,增加稅後利潤

對於企業而言,由於債務利息和股利支出順序不同,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債券融資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列支,而股息則在要在稅後支付。

(二)優化企業資本結構

信號傳遞理論認為,企業價值與負債率呈正相關,企業質量越高其負債率越高。研究表明,當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回購股份時,股票價格上升;當企業發行股票還債時,股票價格會下降。可見,債券融資並不是單純的融資行為,其對企業調整資本結構具有重要作用,是企業實現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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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激勵經理人與員工的工作

對於企業而言,債務的存在意味着其面臨無法償還債務的財務危機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經理人會並帶領員工努力經營好企業以降低此類風險。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債券融資能夠有效避免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從而有效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優化內部治理結構。

(四)有利於股東對股權的控制

企業通過債券融資方式融資,其對企業的控制權沒有發生變化,只要企業能夠按時歸還本息,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便不會動搖,而股權融資方式會導致股權的分散,不利於股東對經營權和管理決策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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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債券融資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管控機制過嚴

限制債券市場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一是我國在債券發行上採取一事一議的審批制度。一方面對於債券發行主體具有嚴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對於債券發現的額度也有嚴格限定,有些企業雖發行了債券,但由於規模較小,很難發揮其籌資作用,還需借助股權融資方式獲得更多資金。

二是對債券利率的規定導致其缺乏融資優勢。《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債券的低利率會使得投資者放棄該種方式而轉投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資理財產品,這也是導致當前債券融資市場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是投資主體以個人為主,限制機構投資者進入。《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不得將所吸收的儲蓄存款用於購買企業債券,這就將商業銀行等強勢金融機構排除在債券投資者之外,而相比較國外,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是企業債券的主要投資者,其為債券融資市場提供了大量的資金註入,從而支撐了整個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國要發展債券融資市場,迫切需要引入經濟實力雄厚的機構投資者,單純依靠個人投資很難滿足債券融資市場發展的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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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債券品種單一,期限結構不合理

目前我國企業債券品種較為單一,僅有企業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兩種,且發行主體多為政府信用債券。據統計,2009年我國共計發行各類債券86995.14億元,其中政府信用債券發行67325.6億元,企業債券發行4252.33億元,只占總發行額的4.89%。

另外,我國企業債券的期限結構與利率設置不合理。絕大部分企業債券均採用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浮動利率只占很小比率,且付息方式單一,難以滿足不同投資主體的實際需求,從而嚴重影響了債券市場投資主體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

(三)缺乏健全的二級債券市場,債券的流動性過低

在利率市場化的發達的債券市場中,投資者除了安全保值的動機外,更傾向於利用利率的波動性通過買進或賣出債券的方式來獲利。而我國目前還沒有成熟的二級債券市場,債券流動性很差,且企業債券從數量和規模上都很有限,債券投資的盈利能力較低,無法吸引投資者購買和交易。

(四)缺乏有效的行業監管體系與金融基礎設施

對於債券市場監管的不完善,由於長期以來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國家並未出台完善的行業監管法律和法規,導致債券市場較為混亂,部分企業發行債券後存在過期不兌的問題。另外,在市場和行業內部還未建立起健全的金融基礎設施。這嚴重影響了債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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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債券融資市場發展對策

(一)簡化債券發行審批流程,推動債券市場化運作

基於此,我國發展債券融資必須積極推進資本市場的發展,具體對策如下:

(1)簡化債券發行審核程序。我國原有的債券發行審核程序過於復雜導致其債券的融資成本過高,從而使很多企業放棄採用發行企業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針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應積極推進債券發行審批流程的變革,應盡量簡化資本的審核程序,以便減少企業的融資成本,促使企業更樂於採用債券融資的方式。

(2)調整債券發行額度。我國原有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批關於嚴苛,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有關方面應適時調整債券發行額度。在滿足~些國有企發債需求同時允許經營業績優良且缺乏資金的合資企業、民營企業等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

(3)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融資機構不合理的問題,相關方面應根據不同企業特點制定符合整體市場發展的債券融資策略.

一方面,對於負債率較高且盈利能力較低的企業,為保證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要嚴格限制其進入,以便破壞整個債券市場秩序,給投資者帶來巨大風險。另一方面,對於財務杠桿率過低且需要通過債券融資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要鼓勵其進入債券市場進行融資。

目前,我國有一些業績出色的上市公司,其資產負債率較低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證監會可鼓勵這部分企業採用債券融資方式籌資,而不再採用配股方式籌資。這樣能夠通過調整企業資本結構來調節我國整體融資市場的結構,實現我國債券融資市場的良性發展。

(4)鼓勵機構投資者進入,建立企業債券基金。相較個人投資者,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對於債券市場的貢獻更大,其大規模進入能從根本上推動整個債券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國相關政府部門應放寬對企業債券投資者的限制,以便吸引銀行、保險公司資金進駐債券市場,為債券市場帶來更大的資金流。同時,設立以企業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企業債券基金,以便利用專業化投資優勢,為投資者提供更為便捷的債券市場進入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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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新債券品種以滿足投資者不同需求

要根據我國市場環境,結合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進行債券品種創新,要在期限、付息方式、利率等方面進行更為靈活多樣的組合,以便滿足不同偏好的市場參與者的需要。

一方面,為保障投資者的購買積極性,在制定債券利率時應充分考慮各類因素,債券利率的設定和調整都嚴格進行市場化運作。企業要根據市場上資金的供求狀況和不同企業的信用等級、風險差異等因素建立靈活的市場化債券利率浮動體系,以便使其更符合風險收益法則,從而提高投資者的購買積極性。

另一方面,可根據投資者需求開發更為靈活的債券品種,如在期限上可分短、中、長期等、在付息方式上可分一次付息、貼息和分期付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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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債券市場建設,提高債券流通性

流通性是決定企業債券市場能否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長期以來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其缺乏健全的交易市場,特別是二級市場。具體工作如下:

一是加快建立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充當做市商,不斷地向投資者提供買賣價格,並按其提供的價格接受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國際債券市場運作經驗表明,這種雙邊報價、自主交易的債券買賣方式,能夠為投資者提供更為便捷的購買途徑和更為自主的購買環境,顯著提高債券市場的流通性。

二是對企業債券進行統一托管與清算。目前,我國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債券是分別登記托管和分別結算的,這嚴重影響了債券的流通性。因此,應盡快實現對債券的統一托管和結算,實現兩個市場的協調運作,這樣既有利於形成較為公允的市場價格,也可以充分發揮兩級市場的優勢,使市場參與者具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從而顯著提高債券市場的流通效率。

三是推進債券基金的建立。通過設立債券基金有效吸引資本流向債券市場,從而顯著增加債券發行量,刺激債券市場發現,通過債券流動性。四是建立多層次的開放交易平臺。目前,國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僅局限在交易所,嚴重影響了債券流動和交易。因此,我國可參照發達國家設立場外交易市場,如可以省、區為單位建立區域性的債券櫃台市場,以便解決企業債券的流通問題,為債券雙方交易提供便捷的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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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企業債券監管體系

首先,相關立法部門要在現有證券法規基礎上,制定和完善企業債券發行法律法規。目前,由於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相關方面對債券相關立法還不是十分完善,很多企業債券發現、流通過程中的問題都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範,這導致在實踐中會出現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利益。

為此相關方面應結合企業債券市場特點,根據債券發行、交易過程中的風險控制點,制定相關監管法律和法規,以便規範債券市場環境。其次,要建立與企業債券市場相關的各類金融基礎設施,以便為債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基礎和運作條件。具體包括與債券市場相關的會計制度、財務信息披露標準、信用評級體系、清算和結算系統等。

結語

總的來說,債券籌資的成本中有一部分是由國家負擔的,因此採用債券融資方式能夠為企業節約大量稅收支出。目前我國的所得稅稅率為25%,相當於企業舉債成本中有25%是由國家承擔的因此,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的稅負,使企業稅後利潤增加。企業債券融資的難易程度和成本高低直接受到資本市場發達程度的影響。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下,企業債券融資更為容易且成本更低。